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叶季歌目瞪口呆,拉着凌灏渊蹲了下来,蹲在迟鹰扬的对面,问道:“先生何以见得?”
迟鹰扬回道:“你看,把这个‘道’字拆开,首是首级,代表脑袋,下面的走之底代表走路。
脑袋都跑路了,不在脖子上,还能好得了?”
凡是有心来测字的,要是一切安好,并无所求,那还会来?
有镇国将军凌灏渊当老大都搞不定的事情,只能是官非了。
而且非常严重。
叶季歌追问:“先生,像刚刚那个小娘子那样,这有破解的办法吗?”
迟鹰扬回道:“你只是他的友人,现在也仅仅是测字,我不能凭空生出破解之法,需要了解更多情况。
比如说,要见到他的亲人,或者说,去他的宅子里走一走,又或者,有他的姓名籍贯和八字,了解得越多,破解得越容易。”
迟鹰扬和叶季歌越说越投契,竟然一时把凌灏渊忘记在一边。
美先生
叶季歌道:“嗯……八字,只知道他是哪年生的行不行?他家我倒是能带你去看看。”
迟鹰扬点了点头,他的摊子是树枝和沙,拿去一边树下就是了。
摊子一收,两袖清风,潇洒得很。
如果手摇一把折扇,就是十年前最时兴的美公子了。
是的,连叶季歌都看得出来,这是十年前最时兴的款。
当时男双儿都爱穿,穿得花枝招展。
而他和凌灏渊当时还很抗拒穿桃红色的衣裳来着。
时过境迁,这一套桃红明艳地穿在面前这位算卦先生身上,竟有一种潇洒风流的美感。
这种美感新鲜得很,衣服虽然过时还旧了,可穿在先生身上,除了俊美,叶季歌想不出来别的词儿。
或者说……是复古的美?
甚至想给美先生买更新鲜的衣服,让他更美一点,赏心悦目心情好。
当美先生收了摊子,站起身来,能与他们平视,身高不矮。
叶季歌征战沙场许久,入目的都是粗犷的男子,已经很少见到这么俊美又花枝招展的男人了,此时欣赏得入了迷,冷不防对上一双桃花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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